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4月8日在新聞與傳播學系的每周講座上,闡釋香港邁向全面普選的3個關鍵步驟:首先,在2008至2012年間,組成新的選舉委員會。第二步,在2012至2017年間,確定行政長官的提名程序。終極一步,是在2017至2020年內,敲定2020年立法會的普選模式。

林瑞麟說,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香港將在2017年及2020年分別達至行政長官及立法會普選。當務之急是要在5年內,組成有足夠民意基礎的選舉委員會,讓它過渡成為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的提名委員會。如果能夠順利過渡,接着便要解決普選行政長官的提名程序,這涉及參選門檻和提名人數等重要課題。至於2020年立法會普選的一切安排,則要留待未來由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與立法會一起制定。
在問答環節,有同學問,政府將如何培育公民意識,以配合普選,林局長趁機呼籲同學登記成為選民,參與9月的立法會選舉。

一位來自內地的一年級同學提問時,為沒有選舉權抱不平,林局長說,即時做了計算,指同學4年後畢業,如能留港工作3年,合計居港便滿7年,符合選民的資格,來得及在2017年投票選舉行政院長官。
亦有同學問林局長,對自己在民意調查中的評分持續處於低位,有何看法,林局長笑言,為近期不再「包尾」感到欣慰。同學追問,是否以不「包尾」為目標,林局長回答說,盡了自己的本份,做好香港政制事務,已經足夠。

林瑞麟闡釋普選三部曲

林局長在講座中,呼籲同學登記成為選民,
參與立法會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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