詮釋
- 「宿舍」指香港樹仁大學之學生宿舍;
- 「舍監」指由香港樹仁大學指派之宿舍舍監;
- 「宿舍組」指由學生事務主任授權之學校職員,負責宿舍事務及日常管理;
- 「宿生」指香港樹仁大學住宿之學生;
- 「學生證」指由香港樹仁大學發出予學生之有效證明文件,包括證明宿生身份
之有效貼紙;
- 宿舍只供宿生個人住宿之用,嚴禁 轉讓其宿生權利予任何人仕 ;
- 在宿舍內嚴禁作任何違反香港法例之行為;
- 嚴禁醉酒鬧事、高空擲物或進行任何影響宿舍正常運作、危害自己或他人健康及安全,與及影響他人正常使用設施的行為;
- 學生宿舍乃屬大學範圍,宿生除須嚴格遵守宿舍守則外,同時亦須嚴格遵從大學學則;而舍監亦有權根據學則對違規之宿生作出適當的懲處;
- 宿生有責任及義務行為正確、穿著合適衣物、保持個人清潔衛生、房間及公眾地方之整潔衛生;
- 宿生必須服從宿舍職員及宿生助理之合理指示,並予以合作;
- 宿生應尊重他人,不應對教職員、宿友及訪客作出無禮或有損德行之行為;
個人行為責任
- 在宿舍範圍內,宿生必須隨身攜帶學生證;職員有權要求任何人仕出示學生證以核實身份;如職員對訪客身份有懷疑,訪客將被禁止到訪宿舍
- 若遺失宿生證,宿生須盡快通知宿舍組,並進行補領 (補領費用詳見宿舍手冊 )
身份確認
受管制物品
- 禁止攜帶以下物品進入宿舍範圍︰
- 受管制藥物
- 煙火、槍砲、軍火等武器
- 易燃物品 (如蠟燭、香薰等 )
- 危險化學物品或易燃液體
- 酒精飲品
- 高電量電器 (如微波爐、抽濕機、直立式冷氣機及超過高度 1米之雪櫃 )
吸煙
不可在宿舍範圍內 (包括室內或室外 ) 吸煙;如發現有關物品,將會被即時沒收,並不會發還;
賭博
不可進行任何私人或公開性之賭博活動;及不可在宿舍範圍內存有任何賭博用具;如被發現將會被即時沒收,直至退宿時方可取回;
麻雀
不得在宿舍範圍內打麻雀或藏有麻雀,如有發現,將會被即時沒收,直至退宿時方可取回;
房間維修
宿舍組維修員會定期或有需要情況下,以通告形式事先通知宿生 (宿生應妥善保管自己的財物 )
訪客制度
- 探訪時間由早上 8時至晚上 10時 30分;
- 每次宿生只准邀請最多 3位訪客,並應在晚上 10時 30分前離開宿舍範圍;如有特別需求,需預先向宿舍組提出申請;
- 所有訪客不可在宿舍留宿;
- 如有訪客到訪及離開宿舍,宿生及其訪客必須完成訪客登記手續;訪客進出入宿舍期間,宿生必須陪同訪客於大堂閘機使用學生證進行電子登記、拿取及退還訪客證、以及為其訪客於宿舍內之行為、安全和所造成之設施損毀負上責任;
- 所有訪客均有義務在探訪期間嚴格遵守宿舍守則;而宿生亦有責任確保其房間內沒有任何人仕作出違反宿舍守則之行為;並應尊重及依從宿舍組職員的合理指示;
- 異性訪客 於早上 8時至晚上 10時 30分 ,可於 雙數樓層之 交誼室 、 3/F及 4/F公眾地方會談,若有特殊情況需要,必須得到同房宿生同意,可於其房間逗留,同時房門必須開啟
異性宿生
- 於早上 8時至凌晨 2時 ,可於 雙數樓層之 交誼室 、 3/F及 4/F公眾地方會談,若有特殊情況需要,必須得到同房宿生同意,可於其房間逗留,同時其房門必須開啟;
- 於凌晨 2時至早上 8時 ,宿生不可於異性房間或樓層內逗留,或邀請異性宿生於房間或樓層內逗留;如於此時段內異性宿生需要會面,可到 3/F及 4/F公眾地方會面;
非法留宿
為照顧宿舍集體利益,嚴禁非宿生留宿;如發現宿生房間內有非法留宿情況,一經確認,最高懲處為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即時搬離宿舍,而入宿時所繳付之按金亦不獲發還;
宿生或訪客在任何時段內應避免發出不必要之噪音,特別於晚上 11時至翌日早上 7時期間;
噪音管制
轉房安排
- 宿生不可擅自轉房或到其他房間內留宿;如因特殊理由必須換房,需預先向宿舍組申請;而宿舍組亦保留最終決定權;
- 為節省宿舍資源,宿生必須遵從宿舍組轉房安排之指示;
活動宣傳
- 學生宿舍樓層內不可張貼任何校內或校外之宣傳海報,亦不得擅自擺放宣傳單張於宿生之郵箱內,如宿生欲以學會身份於文康大樓內進行宣傳,須按正常程序向學生事務處申請,並只可在一至四樓張貼;如各系會或興趣團體欲向宿生進行宣傳,則須向宿舍組預先申請;
- 不可進行任何推銷或商業活動,影響宿生正常生活或宿舍正常運作;
房間佈置
- 於未獲宿舍組批准前,不得自行於宿舍範圍內 ( 除在指定地方或佈告板外 ),張貼、展示或廣播任何刊物、表演、宣傳廣告或其他資料;
- 未經宿舍組批准,不得擅自搬走、移動或轉換房間及公眾地方之傢俱、自行加裝設施、以及自行拆卸宿舍之裝飾和設施;
- 不得張貼告示或放置障礙物去阻止或延遲宿舍組職員進入房間執行職務;
- 不得損壞牆壁或傢俱,如在牆壁、地板或任何傢俬裝置上使用膠水、膠紙、膠貼或鑽孔;如引致或造成損壞,宿生須按 “學生宿舍設施記錄表”內所列明之價格作出賠償; ]
- 不可放置物件 (如雨傘、鞋或地毯等 ) 於走廊、走火通道或梯間,宿生有義務保持公共地方暢通;垃圾必須棄置在垃圾桶或垃圾房內;保持休息室、洗手間、電梯及茶水間等公共地方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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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及學生證
- 宿生及訪客必須小心保管個人財物;宿生及訪客如有任何財物損失,宿舍組恕不負責;
- 由宿舍組所提供之宿生學生證只供宿生個人使用,不得借予他人使用;
- 如宿生遺失學生証應立即通知宿舍組 (辦公時間 )及註冊處,由註冊處補發新証;宿生需支付補發新証費用;
使用公共設施守則
- 使用交誼室及茶水間時,應保持禮讓;
- 於樓層走廊及交誼室範圍不得進行球類或其他運動;
- 不得干擾或破壞房間內電線系統及聰明咭系統、宿舍閉路電視系統、消防灑水及照明系統、逃生門或其他設施;
- 遵守使用公共設施守則,以及為個人財物損失、身體損傷、毀壞或遺失宿舍設施負責 (除正常之損耗外 );
賠償
- 宿生入宿時需繳付入宿按金,金額由 宿舍組 決定,如宿生在住宿期間有任何損壞或賠償項目,宿舍組有權在按金中扣減應付金額;餘下之按金將在宿生退房時退還,而不會有任何利息;
- 為房間內之設施、個人財物損壞或遺失負責 (除正常之損耗外 );基於缺乏證據,同房的宿生或需要就設施損毀共同負上責任;
- 在住宿期間,對宿舍設施造成任何蓄意或非蓄意之損壞,宿生須照價賠償; (詳見宿舍設施損壞賠償表 )
防火指引
- 禁止攜帶有潛在危險或破壞性的化學物品或易燃物品進入宿 舍;
- 嚴禁明火,包括 蠟 燭、香薰或使用可 攜式氣體爐具;
煮食安排
- 嚴禁在宿舍內煮食及設置烹調設備,在指定茶水間內準備食物或使用微波爐作翻熱除外;
- 於茶水間內只能進行無火煮食;
- 嚴禁自行在宿舍房間或公眾地方進行煮食 (包括火 鍋 ),宿 生聯誼活動除 外,但需預先 7天由宿生助理或宿生會向宿舍組申請;
資源
- 宿舍範圍內嚴禁使用或存放高耗電量電器 (電腦、風扇、 高一米以下小型雪櫃【 每房間只限 1個】、檯燈、風筒、收音機、音響、遊戲機及手提電話充電器 除外 ),如有特別原因須於宿舍範圍內使用,須預先向宿舍組書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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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潔
- 宿生有義務對自己房間及所屬樓層之整潔負責;宿舍組職員會定時巡查房間,並有權要求宿生立即改善或予以警告;
- 不可把未乾之衣物掛在房間內或公眾地方 (如公用浴室或走廊 ),清洗衣物應在洗衣房內進行;
- 不可於走廊或樓梯放置個人財物或垃圾;
寵物
不可攜帶或在宿舍內飼養寵物;
郵件及通訊地址
宿生應恰當地使用宿舍地址,不可用作任何商業用途或借予他人使用;
電腦用途
不得使用宿舍所提供之電腦網絡作違反宿舍守則之用途;
拍攝
在未獲得宿舍組的允許前,不得在宿舍範圍內進行攝錄或採訪;如有需要,可預先向宿舍組提出申請;
禁區
基於保安及安全理由,宿生嚴禁進入張貼有禁止進入告示之地方,以免發生危險;
退學
若宿生中途退學,住宿權利將會自動取消; 餘數將不獲發還;除非有特殊情況 (如健康狀況 ),經舍監及校方批准,宿生方可取回餘下宿費,校方保留最終退回宿費的權利;
房間檢查
- 舍監、宿舍組職員或宿舍組指派人士有權在任何時間、宿生是否在房間內、預先或沒有通知的情況下進入宿生房間,以進行下列工作:
- 巡查房間內是否有非法留宿之訪客
- 調查宿生及訪客有否違反宿舍守則
其他情況
基於宿生的健康及安全情況下,宿舍組有權要求宿生遷出房間及宿舍,而受影響期間的宿費將於日後發還;
解釋宿舍守則及宿舍手冊
- 此宿舍守則內所列明之條款詳情,可參考宿舍手冊之內容;舍監及宿舍組保留最終解釋此宿舍守則之權利;
- 舍監或宿舍組有權禁止宿生、訪客或其他人仕進入宿舍,或於任何時間下要求有關人仕離開宿舍範圍;
違反守則
- 舍監或宿舍經理有權要求任何違反宿舍守則之宿生立即退宿或接 受其他紀律處分;
- 舍監及宿舍組免除違反守則宿生之處分,並不代表有關宿生日後能犯同樣宿舍守則或其他守則而不會受到處分;
修改守則
宿舍組保留任何修訂此守則之最終權利。
紀律處分
當宿生違反宿舍守則,舍監和宿舍組將會就有關宿生作出以下紀律處分︰
- 罰款
- 沒收有關物品
- 口頭警告
- 警告信
- 最後警告信
- 終止有關宿生之住宿資格,餘下宿費及按金將不獲發還
- 將有關個案呈交予學生紀律委員會或學系主任跟進
如宿生就處分結果需要上訴,必須於收到處分通知後 7天內,以書面方式說明理由向學生事務處主任提出上訴。
聲明︰
本人明白及接受以上列明之條款,並承諾在宿舍大樓住宿期間嚴格遵守,特此聲明。
附註︰
1. 宿生簽署此宿舍守則前請先細閱內容,並瞭解宿生於住宿期間若違反宿舍守則,此文件會於懲處時作為證明之用;
2. 此宿舍守則簽署後立即生效,而文件亦會儲存於宿生檔案內,若宿生欲留作私人記錄,可於簽
署後自行影印。
宿生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生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宿生簽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