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中心

學生中心1(興趣團體) 團體報告板分佈
學生中心2(學系系會) 學生中心使用規則

 

校內設施
學生或學生團體申請租借場地及設施,須在活動舉行前一個月至一星期內,到學生事務處索取或到學生事務處網頁下載申請表格,填妥後交回學生事務處。可借用之場地及設施如下︰

一. 免費借用場地(填妥表格SA1)
1)教學大樓一般課室
2)宿舍文康大樓201、303及403室
3)三十五周年廣場指定活動區、A及B室

二. 收費場地(填妥表格SA2)
1)教學大樓展覽廳
2)教學大樓演講廳(LG120、LG503及LG602)
3)宿舍文康大樓302及402室
4)邵美珍堂禮堂

三. 宿舍設施

四.體育設施
同學如欲租用文康大樓體育設施,請到宿舍文康大樓401室宿舍組查詢。

五. 學生儲物櫃
學生事務處於每學年初,在佈告板張貼申請租用儲物櫃的細則。獲編配儲物櫃之同學,可租用一學年。

 

上一頁